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关于鞍山市铁西区民生西路**号峰尚阳光产籍号:2-**-**-**,建筑面积:**.**(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本院在执行辽宁(略)(略)(略)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辽**民初**号、(**)辽**民终**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鞍山市铁西区民生西路**号峰尚阳光,产籍号为:2-**-**-**号的房屋(评估价(略))和2-**-**-**号(评估价(略))的房屋,在参考评估价的基础上,在本案,依法酌定降价**%,为(略)和(略),二拍再酌定降价**%,为(略)(略)。
现依法拍卖被执行(略)的位于鞍山市铁西区民生西路**号峰尚阳光,产籍号为:2-**-**-**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和产籍号为:2-**-**-**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
其他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