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朝鸭绿江界河公路大桥中方侧桥梁病害修复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招标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资金落实比例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规模:由4个专项维修项目组成,分别是索塔病害维修、引桥病害维修、斜拉索病害维修、伸缩缝止水带维修。
2.3投资额:约(略)。
2.4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索塔内部钢构件除锈涂装、索塔上横梁栏杆加固、上塔肢检修人梯改造;引桥上部结构病害封闭裂缝处理、聚合物砂浆修补麻面、养护平台、立柱改造、钢丝网面改造;斜拉索维修、原PE护套表层清理与热熔修补、螺旋线修补、螺旋线表层切除;更换梳齿板伸缩缝止水带、型钢伸缩缝橡胶条。
2.6工期要求:**年1月**日开工,**年6月**日交工,计划工期**天。
2.7投标保证金:(略)。
2.8 质量: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一类资质;
3.2财务能力:投标人在**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3 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5年(指**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斜拉桥或悬索桥的施工或养护业绩。
3.4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指**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至少1项斜拉桥或悬索桥的施工或养护业绩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1名: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5年(指**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至少1项斜拉桥或悬索桥的施工或养护业绩项目的项目总工。
3.5投标人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年度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的;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8时**分至(略)**时**分,在百度网盘(网盘链接:https://(略)/s/1EkG6YYmdn5mqAZkILyOE_w,提取码:**)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与修改内容将在百度网盘上(网盘链接和提取码与招标公告第4.1条款相同)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取消投标报名环节。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1月5日9时**分;
5.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略)(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5.6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5.7本项目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更换情形,招标人将按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理。并按照信用评价管理规定,上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地址:(略)
招标人联系人:(略)
招标人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略)
代理地址:(略)
代理联系人:(略)
代理电话:(略)-(略)、(略)
代理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