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红沿河核电站核电余热供暖红沿河镇行政区域内供暖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略)(辽宁省瓦房店市共济街道办事处新联路**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S**-**
项目名称:红沿河核电站核电余热供暖红沿河镇行政区域内供暖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红沿河核电站核电余热供暖红沿河镇行政区域内供暖特许经营权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能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注:1.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信用辽宁”网站(www.(略))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略))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项目评审前,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辽宁省瓦房店市共济街道办事处新联路**号)
方式: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现场购买
售价:(略).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辽宁省瓦房店市共济街道办事处新联路**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瓦房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