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煤场扩容项目
发布时间_(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略)至(略)(**个工作日)。
电话/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1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略) | 振安区(县)同兴(略)厂内 | (略) | **.**.**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
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