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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略))
发布时间_(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略)年产**吨机械配件(略)机制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凤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 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略)年产**吨机械配件项目 |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凤山区现代产业园区B区园区五路**号 | (略) |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本项目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项目单位拟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购(略)厂房、安装生产设备,进行机械配件生产。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单位拟在购买厂房内布设铝质机械配件生产车间(设置1条铝质机械配件生产线,以及仓库、食堂等)、铁质机械配件生产车间(设置2条铁质机械配件生产线、新建质检室),依托原有3层钢构办公楼作为职工休息室,公用工程依托原有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电炉余热供暖)设施,新建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铝质机械配件**吨、铁质机械配件**吨。 | 废气:做好铝质机械配件生产污染防治。应在熔化、浇注工序产尘节点分别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共用1根**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应在每台制芯机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通过集气管道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共用1根**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抛丸机应自带除尘设施(除尘效率**%)。做好铁质机械配件污染防治。铁质熔化应在电炉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由集气管道引至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浇注过程中,应在砂箱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由集气管道引至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应在每台制芯机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通过集气管道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共用1根**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抛丸机应自带除尘设施(除尘效率**%)。铝质机械配件、铁质机械配件生产共用一套脱模设备(清理机)。应在脱模设备(清理机)产尘节点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与铁质浇注工序共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与铁质浇注工序共用1根**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通道高出楼顶达标排放。本项目办公区冬季采取电炉余热供暖,严禁建设非清洁能源热力生产设施。废水:应按照设计要求在铁质机械配件生产工序中建设1座冷却塔和冷却水存储设施,夏季电炉热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冷却水定期排入防渗漏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洒水抑尘;冬季电炉热水供办公区取暖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严禁冷却水排入园区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可排入园区污水管道。应对防渗漏化粪池进行维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漏化粪池后定期清掏还田。应按照要求对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噪声:应选择低噪声生产设备,对电炉、射芯机、各种车床、钻床、振动筛、超重机、风机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措施,降低噪声排放;生产期间关闭门窗,减少噪声排放。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标准。固体废物:应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设计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修改单要求,建设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专职人员、警示标志,建立台帐,及时收集、储存、清理、处置铝质机械配件生产产生的炉渣、熔化(浇注)除尘灰、废活性炭,铁质机械配件生产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等,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严禁自行处置。应建设防雨防风防渗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存储设施,及时收集无法回收的覆膜砂、废金属屑、沉降灰、抛丸除尘灰、不合格产品、铁质机械配件炉渣等,分类存放和处置,不得乱堆乱放;厂区应建设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存储设施,(略)职工及时清运到园区垃圾堆放点进行处置。 | (略) |
2 | (略)机制砂生产项目 | 辽宁省凤城市宝山镇岔路村**组 | (略) |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m2,建筑面积**m2,项目单位拟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进机制砂生产。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一层生产车间**m2(安装颚破机、锤破机、振动筛等设备)、原料(成品)库、泥饼临时堆场、办公室。配套建设给水、排水、供电设施,以及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粒径1-5mm机制砂**万吨,**-**mm石子5万吨。 | 建设期废气:项目单位应采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材料集中堆放(覆盖)、密封运输、车辆减速慢行、采用商砼水泥、避开大风天气施工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废水:施工现场应建设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得外排。噪声: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禁止夜间施工(当日**时至次日6时)。确因工艺需要和特殊要求夜间作业时,须在5日前报我局审批方可施工(抢险救灾除外),并向周边居民公告。物料运输途径村庄时应减速慢行,减少噪声和粉尘污染。固体废物:应建立建筑和生活垃圾临时存储设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弃土用于回填,需要临时储存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严禁无序堆放。运行期废气:应建设封闭式生产车间,项目生产应在封闭车间内房运营,严禁在封闭车间外作业。应在上料、破碎、筛分产尘节点分别采取喷水抑尘措施,降低粉尘污染;应对车间外物料输送进行封闭处理,原料(产品)堆放、物料运输采取覆盖措施,减少粉尘污染,制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原料(产品)堆放产生的粉尘,均应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2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本项目办公室应采取清洁能源制冷和取暖,未经许可严禁建设非清洁能源热力生产设施。废水:应按照设计要求配置一座絮凝罐,生产过程中按照技术要求添加絮凝剂,提高废水沉淀效率;建设一座三级沉淀池,生产废水经絮凝罐处理,再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应对产品、原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其产生的废水应排入三级沉淀池后循环使用,严禁未经处理排入周边水体;应建设防渗漏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按照防渗级别要求做好化粪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的防渗工作。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上料、颚式破碎、锤式破碎、振动筛、脱水筛、洗砂机、压滤机等产生噪声的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并安装于生产内,通过墙体阻隔减少噪声排放,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类。固体废物:应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设计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修改单要求,建设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专职人员、警示标志,建立台帐,及时收集、储存、清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桶),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严禁自行处置;按照协议及时清理项目产生的泥饼,严禁向周边河道堆放泥饼;及时清理生产车间内的落地灰,集中堆放,并做好防风、防雨措施,定期处理,严禁露天或在河道堆放;场区应设置适量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本单位职工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