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年沈阳市皇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背街小巷设计已由沈阳市皇姑区发展和改革局沈皇发改审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市区两级政府,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年沈阳市皇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背街小巷设计
2.2建设地点:(略)
2.3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对皇姑区**个老旧小区周边的背街小巷进行综合改造。包括湘江街,庐山路,明廉路等**条街路,道路总长**公里,面积**万平方米。
2.4设计周期:**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背街小巷及步行街改造包括改造道路**条,道路面积**平方米,改造机动车道**平方米,人行道**平方米,市政排水管道**米,供暖管线改造**米,供电线路改造**米,通信管廊**米,遮蔽和迁移市政箱体3处。包括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编制、预算编制以及设计承担的其他工作。
2.6质量标准:合格
2.7项目总投资:(略),本标段估算价:(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2.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3.1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下列条件:
[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 或者 [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 或者 [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 或者( [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含)以上 并且 [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含)以上)。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时至(略)**:**http://(略):**/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
5.3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招标工作负责人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魏兵 姓名:魏兵
单位: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单位: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职务:职务:
职称:职称:
9.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详细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子信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