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抚顺县县城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新建丝绸路南段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号楼4号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D-**-**-**
项目名称:抚顺县县城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新建丝绸路南段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抚顺县县城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新建丝绸路南段项目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同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具有[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 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项目总监必须具备: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3)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号楼4号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略).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号楼4号门市)
五、开启
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号楼4号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3)资质证书;
(4)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5)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盖章1年以上(满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县石文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