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共交通(集团)(略)**年有轨电车配件采购技术唯一性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长春公共交通(集团)(略)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公共交通(集团)(略)**年有轨电车配件采购技术唯一性公示
二、采购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采购物资(略)生产的专用备件物资,主要用在日常维修及零部件到达使用年限进行更换。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直接谈判四、拟定供应商:(略)
五、单一来源采购依据:
为与现有设备配套而需从该设备原提供者处购买零配件,若采用其他产品,无法兼容,影响行车安全,因此只能由原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独家代理商供应,具有不可替代性。
故本项目采购有轨电车配件物资均(略)。
六、其它事项: 对该项目拟采用直接谈判方式及其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则与公示的拟定供应商进行直接谈判。如对采购人的异议答复仍存在疑问,可向投诉受理单位提出,后续按我司相关流程办理。
七、联系方式:(略)-(略)
采购物资清单详见附件。(序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