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国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市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提案》已经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市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现状
近年来,我市国有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部署,不断完善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着力破解用工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体制机制僵化问题,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改革全面向纵深推进。**年初,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市属国有企业推行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意见(试行)》及相关《实施办法》,推进企业经营层市场化选聘、差异化薪酬、契约化管理、市场化退出,畅通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市国资委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企业负责人差异化经营业绩考核方案、薪酬管理办法等,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各企业在推进综合改革中,都把三项制度改革作为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来抓,结合企业实际做好顶层设计,系统制定、实施各项制度规定。如沈鼓集团、燃气集团等聘请北大纵横等国内知名管理咨询机构对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进行总体设计,副食集团共制定实施了**项各类制度,有效促进了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东北制药坚持市场导向、问题导向、人本导向,大刀阔斧改革旧有体系架构和制度流程,在**年召开的全国国企改革经验交流会上,作为东北地区唯一地方国企作了经验介绍。
二是市场化选聘管理人员逐步推开。除应由出资人管理和应由法定程序产生或更换的企业管理人员外,各企业普遍对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年5月,东北制药8名市委组织部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全部辞去市管企业领导人员身份,由董事会进行市场化选聘,打通了国企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的通道。截至目前,市属一级企业中沈鼓集团等**户企业通过董事会选聘经营管理人员**人,占比达**%。新组建的金控集团、盛京资产、旅游集团、航空集团等委托第三方机构面向社会招聘了企业副总、部门主管等**多名专业人才。各企业根据经营目标和岗位职责特点,以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为主,对管理人员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制度。
三是劳动用工已基本实现合同化。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解除劳动合同,淡化职工的国有身份,以合同管理为核心、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制度初步形成。在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方面,企业与职工按照平等自愿、双向选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做好劳动合同变更、续订、终止、解除等各项工作。**年以来,产投集团推进落实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做到应签尽签;燃气集团针对“吃空饷”“泡病号”等问题解除**人劳动合同;盛京能源推行末位淘汰机制,对末位人员进行转岗或转岗培训,解除**人劳动合同。在加强岗位管理方面,按照因事设岗、能岗匹配的原则,调整岗位设置,控制人员增长,畅通员工晋升通道。沈鼓集团完成定岗定编定员,在岗人数下降**%;燃气集团在总量控制前提下,实施内部岗位设置和用工数量动态核定;沈鼓集团、燃气集团等企业按照员工岗位分类及特点建立起“双通道”晋升机制,员工既可实现职务晋升,也可在专业通道内晋升。
四是在工资总额控制内探索推进薪酬差异化。在工资总额限定的情况下,通过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以岗定薪、以绩定奖,合理拉开不同岗位、不同员工的收入分配差距,逐步提高核心骨干员工薪酬的市场竞争力。**年,我委选择沈鼓集团开展差异化薪酬试点,推行岗位工资制,实施工资效益同向联动;其他企业也都采取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形式摸索推进。燃气集团初步实现全员绩效管理,有效解决企业薪酬分配不平衡问题。城投集团围绕“市场化业务+市场化用工+市场化考核=市场化薪酬”建立“薪酬激励与绩效考核制度”。副食集团实施员工收入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联动,每年将新增利润的**%用于调整津贴、增加福利,员工收入实现九年连增。
二、市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看,我市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实践效果看,企业三项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适应市场化的经营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三项制度改革不到位,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就难以建立,国有企业各项改革举措也难以取得真正的实效,劳动用工、人事和分配都会因为企业的非市场化经营方式而呈现僵化现象。从全市来看,真正实现同市场经济融合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企业还不多,企业亏损率仍居高不下,沈阳的经济地位与政治地位、地理地位不相匹配。
二是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还未真正形成。在选人方面,目前市属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者大多数还是由监管机构或主管部门任命或推荐,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更多还是大股东委派,通过市场选聘方式进入企业的还比较少。在用人方面,部分企业管理理念落后,员工晋升论资排辈,存在重资历、轻能力,重职称、轻技能的问题,许多新进入国企的优秀人才难以得到提拔与重用, “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通道还未打开。
三是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健全。我市部分重点国有企业正在推进差异化薪酬改革,薪酬分配向科技人员、营销人员及一线员工倾斜,但是与同行业民营企业相比,收入水平还是较低,导致企业招不到想要招的稀缺性人才,也难以留住人才。如燃气集团反映,近年来招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难度越来越大,招聘成功率逐年成倍缩减。另外,我市国企还没有将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纳入到分配当中对科技人员进行中长期激励;虽然国家三部委于**年联合印发了《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但我市科技型企业尚未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存在国有企业科技人才流失的倾向。
三、深化市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下步要开展的重点工作
破解我市国有企业员工能进不能出、干部能上不能下、收入能增不能减等问题,要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按照市场化导向、契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的原则,精准把脉、对症施策。下一步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开展**年市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的工作力度
为加快市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的步伐,我委已于**年**月出台了《关于开展**年市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开展**年市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准备用2—3年时间,基本完成市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健全运行机制。企业是三项制度改革的责任主体,要求各市属企业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三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要健全运行机制,注重宣传动员,引导全体员工形成共识,积极参与并支持改革。
二是树立典型,指导企业开展工作。三项制度改革不是一个新课题,几十年过去了,现在回过头来看,这项改革虽然喊了多年,却往往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到位。**年**月,我委组织全市国有企业在沈鼓集团召开了三项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议,同时还印发了沈鼓集团以薪酬差异化为突破全面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经验报告,推广了沈鼓集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引导我市国有企业做好本企业的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下一步,我委还将加强与北大纵横、中智人力资源、睿信咨询、北京网聘咨询等国内知名管理咨询机构的联系,希望通过外脑更好地帮助我市国有企业分析、解决问题,切实做好三项制度改革工作。
三是要加大考核力度,将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情况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我委将加强对各市属企业三项制度专项行动的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定期通报企业工作进展情况。将根据工作进度和相关验收标准,对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对改革进展较快、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通报表扬;对组织推动不力、改革进展滞后的企业,在业绩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将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情况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
(二)要着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推动三项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要更大力度、更深层次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各类投资主体,优化股权结构,形成完全市场化的经营机制和管理模式。
一是要全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出混改企业名单并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原则上竞争类企业全面放开股比限制。要拿出主营业务和优质资产吸引战略投资者,在全面推进子企业混改的基础上,重点推进机床集团、沈鼓集团、燃气集团、副食集团、中沈国际、中(略)层面混改,增加混改的广度和深度。
二是要科学设置股权结构。通过企业股权结构优化,避免国有股一股独大,让会经营、有活力的民营企业能够拥有话语权,进入到国企的决策和经营中,从而实现不同资本的相互融合和股权的有效制衡。
三是要积极引进先进经营理念和治(略)的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既要“引资”、更要“引制”。通过引进市场化程度高、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民营企业战略投资者,采取由民营股东派出经营团队负责经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充分发挥民营股东的经营能力和优势,推进完善企业治理,转换经营理念和治理机制。
(三)要全面推开市场化选聘经营层工作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核心任务,是管理机构优化的关键举措。要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全面推开市场化选聘经营层,选贤任能、优胜劣汰,不断提高经营层的活力、动力和能力。
一是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要推动党委(党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发挥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人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组织要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要落实好董事会职权,重点推进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的选聘权、业绩考核权和薪酬管理权等职责,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逐步在市属企业全面推开。
二是要实行管理岗位任期聘用制度。一方面,创新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除企业党组织书记、董事长和纪委书记由组织选派和管理外,全面建立和完善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聘制度。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薪酬,根据人才市场价格和经营业绩,由企业董事会与选聘人员协商合理确定。另一方面,指导企业结合改革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严格管理岗位和领导人员职数设置,明确管理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通过按组织程序内部任命、竞争上岗和对外公开招聘等方式选聘管理岗位人员,并实行任期聘用制,到期解聘,重新竞聘上岗。
三是要强化考核评价。聘期内严格管理和考核,健全以综合考核评价为基础的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将考核评价结果与职务升降、薪酬调整紧密挂钩,对于经考核评价不能胜任工作的要调整岗位、降职降薪。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签订聘任和绩效协议,明确聘任期限和业绩目标要求,建立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的激励约束和引进退出机制。
(四)要在强化薪酬激励约束上取得突破
收入“能增增减”是三项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是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的动力所在。要改革国企职工工资决定机制及完善正常调整机制,确立以岗定薪、以绩定奖的薪酬体系,切实解决该高不高、该低不低的问题。
一是要坚持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将工资总额与业绩挂钩联动,根据企业的功能性质、发展战略、发展周期、行业特点等,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相挂钩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做到工资总额与效益、效率同向联动。
二是要深化薪酬差异化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由企业结合市场竞争程度和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岗位职责和绩效贡献自主确定不同岗位人员工资,将员工薪酬与企业效益、个人绩效紧密挂钩,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增强关键岗位和核心人才的薪酬竞争力。做好沈鼓集团薪酬差异化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后在全市国有企业全面推开。
三是要探索和丰富中长期激励机制。加大对经营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等的激励力度,完成列入省试点的水务集团给排水设计院、副食集团稻香村食品员工持股工作,(略)持股计划、科技型企业股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举措,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五)要真正建立健全市场化用工机制
员工“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机制的完善。要推进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形成“不看身份、不看级别,只看岗位、只看贡献”的市场化氛围,构建员工正常流动机制。
一是要科学合理设置编制。根据企业战略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合理控制用工总量,优化人员结构,全面开展定岗、定编、定员、定责工作,做到企业所有岗位全覆盖。全面推行公开招聘,按照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把用工“入口关”,公开招录符合岗位需要的高素质员工。
二是要健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组织企业制定、修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员工奖惩条例及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管理办法。依据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开展全面规范用工清理,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做到劳动合同应签尽签,对劳务用工合同不规范的依法规范。
三是要畅通员工退出渠道。强化劳动合同对实现员工能进能出的重要作用,对违反劳动合同和员工奖惩条例的依法解除合同。鼓励企业通过内部转岗、劳务输出、自主创业、培训再就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等方式安置多余职工,实现员工能进能出和减员增效。对实施减员增效的我市国有企业,增强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弹性,按照“减人员不减工资总额”的原则予以政策支持。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