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欢迎来到辽宁招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建筑市场网

旗下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中标结果>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职工通勤车租赁项目结果公告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职工通勤车租赁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 辽宁-沈阳 2025-07-10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2025-07-10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中标结果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职工通勤车租赁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略) 发布时间:(略)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H**-**-**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职工通勤车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职工通勤车租赁项目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2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职工通勤车租赁项目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职工通勤车租赁项目(C0(略)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

服务范围:1号线:运营范围:三和超市—原奥园北门—凌云集团(**路新区方向)—龙港分局(红绿灯路口)—青青家园—奥园南门—都市花园一富都花园一教堂(广汽丰田门口)—连山院区。发车时间:早7:**发车一趟,晚**:**发车一趟。投入车辆数:1台。 2号线:运营范围:紫御豪庭(南门)—恒大御景湾(红绿灯**路站点)—富达园(龙背山方向**路站点)—军分区—老干部局—富都酒店—碧海家园—翠海花园—葫芦岛市消防局—天合医院—龙湾市场—市医院二部—莲花站点--五厂文化宫—炼油厂公交站—大桥—连山院区。 发车时间:早7:**发车一趟,晚**:**发车一趟。投入车辆数:1台。 3号线:运营范围:天正市场站点—百莲花园—碧桂园(国风盛璟后门)—山河澜湾—三和恬园—国风盛璟红绿灯--海月嘉园-曹屯—附小站点—莲花馨苑—安居园(绣园站点)—金域华城—一高中—凯旋城(**路站点)—连山分局(公交站点)—连山院区。 发车时间:早6:**发车一趟,晚**:**发车一趟。投入车辆数:1台。 4号线:运营范围:欧洲城—金璟家园—东伟超市—巴塞罗那—法院和北大营中间站点—连山院区—化工院区。 发车时间:早7:**发车一趟,晚**:**发车一趟。投入车辆数:1台。 5号线:运营范围:连山院区—五一街(王婆大虾对面)—光明锅炉房—光明交通岗—四小路口—八区星光大道(KTV)—电业小区—连山分局—凯旋城—书香家园(三和超市)—华泰酒店—青青家园—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龙湾院区。 发车时间:早6:**发车一趟,晚**:**发车一趟。投入车辆数:1台。 6号线:运营范围:海月嘉园—碧桂园(国风)—山河澜湾—龙背山—天正市场—三合超市—金域华城—绣园小区—海飞家园交通路口—热电厂—化工院区。 发车时间:早7:**发车一趟,晚**:**发车一趟。投入车辆数:1台。 7号线:运营范围:连山院区—抚民桥—巴塞罗那—连山区政府**路站点—欧洲城**路站点—传染病医院。 发车时间:早7:**发车一趟,晚**:**发车一趟。投入车辆数:1台。

服务要求:1.租赁大客车7辆,其中核载**人及以上大客车4辆,核载**人及以上大客车3辆,作为单位通勤车辆使用,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应在**年1月1日之后。要求车况优良,观感良好,车内空气指标符合标准;车内GPS、行车记录仪、空调、取暖设施等设施能良好,座椅无损坏;安全锤、灭火器、事故三角牌齐备,应急逃生窗正常使用。 2.通勤车时间经双方协商确定后,乙方按时接送员工上下班,同时确保员工乘车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3.乙方必须保证车辆各种证照、手续齐全有效,并向甲方提供复印件。若乙方已提供的行车证、驾驶证、保险单据等证件过期,乙方须向甲方重新提供未过期的行车证、驾驶证、保险单据等复印件。 4.各线路通勤车由乙方配备驾驶员,车辆驾驶员应配备相应准驾资质,年龄在**至**周岁之间,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不酗酒,无犯罪记录,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具备丰富处理应急事故的经验。 5.所租赁通勤车辆应符合国家最新要求的排放标准。 7.所租赁通勤车辆的相关证件应齐全、合法、有效,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购买以下车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略)以上)、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座位险(略)以上)及符合营运车辆要求的其他保险险种。 8.在不可抗力情形下调整通勤服务时,乙方应遵循如下条款: 鉴于医疗行业对交通保障的特殊要求,如遇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拒因素需暂停通勤服务,乙方应提前主动与甲方协商,制定应急方案。在未获甲方确认前,不得擅自单方面终止或临时暂停服务。双方应秉持医疗优先原则,共同制定替代保障措施,最大限度确保医护人员通勤需求,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运转秩序。(不可抗拒因素: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 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采购单位所提的服务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艳微、叶桂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职工通勤车租赁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号标准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房间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采购文件:6.**终稿-职工通勤车租赁项目.docx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职工通勤车租赁项目

供应商名称:(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
北京建鑫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  售后电话:17611131906
©2018-2025 建筑市场网 版权所有   ICP证:京ICP备2000110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1737号
关注微信服务平台
实时提醒定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