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日期:(略)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LN(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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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报废自备铁路罐车一批转让项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
挂牌价格 | (略)(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略)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拍卖 |
转让说明事项 | 1、受让方需自行到铁路部门办理运输、牵引等手续,出让方配合。涉及牵引、讫票运输、拆解等费用买由受人自行承担。 (1)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人民政府安监、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求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地方关于铁路罐车等类资产专业拆除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的行业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物的转场、清洗、置换、拆卸、切割、吊装、搬运、回收、解体处置,若受让方未按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致使出让方遭受政府处罚或第三方索赔的,出让方为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生产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并将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及其他垃圾等剩余物清理干净,清理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若受让方未按要求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及其他垃圾等剩余物,出让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清理并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标的不得在标的的现存放地就地进行拆解,必须由受让方自行转移至受让方准备的拆解场地。受让方须自行与车辆现存地的企业或铁路部门协调沟通,寻找罐车拆解场地、办理车辆处置所需的文件审批、转场、清洗、置换、拆卸、切割、吊装、搬运、清理、解体、调度拉运以及动火作业等相关事宜,并自行承担处置期间的安全生产风险和责任。 (4)所有标的移交后相关事宜与出让方及拍卖人无关。受让方及其作业人员应遵守铁路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私自进入未经允许的作业场地,不得原地再次转让标的,不得二次使用转让标的。 2、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HSE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受让方配合出让方按照内部合同审批制度要求履行合同的报批程序,合同经出让方审批通过后**个工作日内(以出让方通知为准),受让方须与出让方正式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及HSE协议。若受让方逾期支付相关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HSE保证金以及服务费等),视为受让方违约,出让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交易价款的**%,HSE保证金为(略)。若出现“履约保证金及HSE保证金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出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4、产权交易机构在确认收到本项目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HSE保证金以及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出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