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大连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复核服务采购项目(普兰店、瓦房店、金普地区)
三、采购项目编号:ZKCG**-**
四、采购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KCG**-**项目名称:大连市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复核服务采购项目(普兰店、瓦房店、金普地区)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略)采购需求:大连市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复核服务(普兰店、瓦房店、金普地区)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岩土工程乙级、混凝土工程乙级、金属结构乙级、机械电气乙级和量测乙级)及以上。(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7月2日至**年7月9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略)-1号新星星海中心A座**层1号方式:邮件获取。(获取文件时代理机构不对资格条件做任何审查)邮件获取方式:需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略),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售价:(略),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7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地点:(略)-1号新星星海中心A座**层1号(五)开启时间:**年7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地点:(略)-1号新星星海中心A座**层1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传真:/
地址:(略)-1号新星星海中心A座**层1号
2、采购人名称:大连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
地址:(略)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