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丹自然出告字[**]3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限(年) | 准入产业类型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工-1 | 同兴镇五道沟村 | **.** | 工业 | ≥0.8 | ≥**% | **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 | ** | ** |
注:1、规划设计指标和要求详见宗地《规划条件》及规划图件。其它情况以及竞买规定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本次出让地块供地状态为现状,由振安区政府负责动迁补偿(基础设施条件为宗地周边现状,基础设施建设由振安区政府负责)。出让地块按净地交付,交地时间按实际进度约定(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且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若发生动迁纠纷和交地违约,由振安区政府承担责任。
三、竞得人必须按照产业类型为专用设备制造业,投资强度不小于(略)/公顷,容积率不小于0.8,建筑密度不小于**%等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年6月**日至**年7月3日,挂牌出让将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七、首次参与网上交易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证(略)(地址:(略)-1号,电话:(略))办理数字证书,然后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室(振兴区银河大街**号)进行数字证书备案,备案后才能登录网上交易系统。
八、已备案完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可于**年6月**日**时至**年7月**日**时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时(以银行反馈确认时间为准)。
九、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子帐号,确认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后,网挂系统将确认其竞买人资格,可以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年7月4日**时至**年7月**日**时,挂牌有效期间可对申请地块进行有效报价,截止挂牌交易的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会议室。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截止前一小时,竞买人须自行携带企业公章、银行出具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单(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个人小印鉴)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备竞价,并确认最终竞得人。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的,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十二、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略)
朱长亮
电话:(略)-(略)(具体网上操作程序)
(略)(地块具体信息)
开户单位:丹东市土地储备服务中心
开户行:丹东银行营业部
帐号:**(略)**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