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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人民法院关于东港市新兴区宝华?北城怡景7a号101+201+301室房屋及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丹东 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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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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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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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人民法院关于东港市新兴区宝华?北城怡景7a号**+**+**室房屋及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卖)的公告

变卖公告

东港市人民法院将于**年7月**日**时至**年9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略)/)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坐落于东港市新兴区宝华·北城怡景7a号**+**+**室房屋及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东房权证新兴区字第(略)**号,房屋用途:商业,房屋结构:钢混,建筑面积:**.**平方米,所在层/总层数:1-3/3,土地使用证号:东港国用(**)第**号,土地用途:其它商服用地,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略)元,变卖价:(略)元,增价幅度:(略),保证金:(略)。

特别提示:

1.有意者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如竞买人因未能仔细阅读该变卖公告及变卖须知等发生反悔不交纳尾款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该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变卖成交款不予调整。变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变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法院对变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变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变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变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变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本院不承担变卖财产的瑕疵保证。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该房产室内为毛坯房,未进行装修,目前无人使用。该房产与北侧相邻的房产(坐落于东港市新兴区宝华·北城怡景7a**+**室)在1-2层均以石膏板轻钢龙骨作间壁墙分隔。该变卖标的物的相邻关系、共有关系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认真调查、了解标的物的现实状况,并亲临现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物及其界线的现有状态,标的物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符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尊重历史形成的客观状况以及当地生活习惯和善良风俗等,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共有关系,未经相邻物权人允许,不得毁损或随意改变该间壁墙,如需改变分隔方式,由买受人自行与相邻物权人协商解决。如因变卖标的物的界线及相邻关系、共有关系出现纠纷,本院不负责处理、协调,买受人可另寻其他法律途径解决。该房地产内部改建是否符合规定,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5.因办理房产过户而产生的费用,按法律规定承担。关于变卖标的物的税费缴纳情况、欠缴税费情况及变卖成交后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税费种类及税率情况,法院函询国家税务总局东港市税务局,详见附件:法院函及国家税务总局东港市税务局复函。复函仅供参考,竞买人可自行向国家税务总局东港市税务局咨询确认。

6.变卖物所涉及的水、电、燃气、供暖、有线、通信费、排污费、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自行核实。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天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6月**日9时至**年7月**日**时止(周一至周五9:**-**:**,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事先联系(咨询电话:(略)-(略)付法官)。

五、变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变卖,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房屋内家具、电器及可移动物品不包含在变卖范围内。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未咨询、实地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变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变卖财产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交付时实物与之前展示不一致的风险及竞买成功后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固定装修损坏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房产及土地使用的证载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本院仅依原始权属证书登记面积予以过户,若标的物存在其他自建、添附等情况,权属登记不属于本院协助范围,需买受人自行询问相关部门,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地上建筑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标的物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的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由于土地性质原因,部分标的物过户时可能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土地性质及是否需要补缴费用、具体补缴流程及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查询确认。

特别提醒,有意者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欠费、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房屋户口或营业执照注册地址迁出与否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各项费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如因税费缴纳问题(包括原产权人未缴清税费及历史欠税问题)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过户时依法应当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不动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需与变卖公告中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放该变卖款,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一切在竞买成功后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问题,须竞买人自行向本变卖品所在地的税务和国土等部分咨询,法院不负责答复。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供暖、有线、通信费、排污费、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自行核实。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变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迟延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两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变卖款的处置。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7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东港市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港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略)丹东东港支行,账号:(略)**(略)5,开户联行号:(略)**)。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略)付法官

监督电话:(略)-(略)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略)

京东技术咨询:**-**-**

东港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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