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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 辽宁-鞍山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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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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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一、项目编号 :JH**-**-**

二、项目名称:海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海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5(%)

评审报价:**.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海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类

名称:海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C(略)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省海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提供食堂食材配送,包含但不限于米面,豆油,杂粮,干杂调料,禽蛋类,蔬菜类,肉类等食堂食材及做饭用燃料油

服务要求: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永阳、李征、皇甫静虹、李心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海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海城市看守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A1-4网点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十、附件

采购文件:海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海城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供应商名称:(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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