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积水点整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积水点整治工程项目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鞍发改审投〔**〕**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通海大道与南三环交通岗路段;通海大道与机场专用线交通岗路段;通海大道与鞍腾路交通岗路段;通海大道与郎家厂高铁路段;东环路与胜利北路交通岗路段。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鞍山市积水点整治工程项目,具体改造规模、内容:1.南三环鞍钢水泥厂路段。新建DN**钢筋混凝土Ⅱ级管**.0米;DN**混凝土Ⅲ级雨水连接管**.0米。检查井5座,双箅雨水口**座,加固井5座;恢复机动车道**.**平方米,非机动车道**.**平方米,边石**.**米。新建非机动车道护栏**.**米,钢筋混凝土路肩式挡土墙共**米。新建路灯基础共**基,标志杆基础共2基,新建路灯电缆**米,交通标线共**平方米,栽植行道树共**株,亚乔共**株,灌木共**平方米。 2.东环路与胜利北路交通岗路段。新建DN**钢筋混凝土Ⅱ级管**.0米;DN**混凝土Ⅲ级雨水连接管**.0米。检查井**座,双箅雨水口**座,加固井**座;恢复机动车道**.8平方米。 3.通海大道与郎家厂高铁路段。新建DN**钢筋混凝土Ⅱ级管**.0米;DN**钢筋混凝土Ⅱ级管**.8米;DN**混凝土Ⅲ级雨水连接管**.0米。顶管内铺设DN**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8米。检查井7座,双箅雨水口3座,加固井4座;恢复机动车道**.0平方米。顶管DN**钢筋混凝土**米 4.通海大道与机场专用线交通岗路段。新建DN**钢筋混凝土Ⅱ级管 **.0米;DN**钢筋混凝土Ⅱ级管**.0米;DN**混凝土Ⅲ级管**.3 米。顶管内铺设DN**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0米。检查井6座。加固井5座,DN**吐口1座;恢复机动车道**.7平方米。顶管DN**钢筋混凝土**米。 5.通海大道与鞍腾路交通岗路段。新建DN**钢筋混凝土Ⅱ级管**.1米;DN**钢筋混凝土Ⅱ级管**.0米;DN**混凝土Ⅲ级雨水连接管**米。检查井**座,双箅雨水口9座,加固井**座;恢复机动车道**.4平方米。 6.通海大道与南三环交通岗路段。新建DN**钢筋混凝土Ⅱ级管**.0米;DN**混凝土Ⅲ级雨水连接管**米。检查井**座,双箅雨水口**座。加固井**座,DN**吐口1座;恢复机动车道**.4平方米。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3 1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略) ;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略) ;
标段名称:鞍山市积水点整治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E**ET0(略)**
标段招标范围:具体改造规模、内容:1.南三环鞍钢水泥厂路段。新建DN**钢筋混凝土Ⅱ级管**.0米;DN**混凝土Ⅲ级雨水连接管**.0米。检查井5座,双箅雨水口**座,加固井5座;恢复机动车道**.**平方米,非机动车道**标段招标范围:具体改造规模、内容:1.南三环鞍钢水泥厂路段。新建DN**钢筋混凝土Ⅱ级管**.0米;DN**混凝土Ⅲ级雨水连接管**.0米。检查井5座,双箅雨水口**座,加固井5座;恢复机动车道**.**平方米,非机动车道**.**平方米,边石**.**米。新建非机动车道护栏**.**米,钢筋混凝土路肩式挡土墙共**米。新建路灯基础共**基,标志杆基础共2基,新建路灯电缆**米,交通标线共**平方米,栽植行道树共**株,亚乔共**株,灌木共**平方米。
2.东环路与胜利北路交通岗路段。新建DN**钢筋混凝土Ⅱ级管**.0米;DN**混凝土Ⅲ级雨水连接管**.0米。检查井**座,双箅雨水口**座,加固井**座;恢复机动车道**.8平方米。 3.通海大道与郎家厂高铁路段。新建DN**钢筋混凝土Ⅱ级管**.0米;DN**钢筋混凝土Ⅱ级管**.8米;DN**混凝土Ⅲ级雨水连接管**.0米。顶管内铺设DN**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8米。检查井7座,双箅雨水口3座,加固井4座;恢复机动车道**.0平方米。 4.通海大道与机场专用线交通岗路段。新建DN**钢筋混凝土Ⅱ级管 **.0米;DN**钢筋混凝土Ⅱ级管**.0米;DN**混凝土Ⅲ级管**.3 米。顶管内铺设DN**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0米。检查井6座。加固井5座,DN**吐口1座;恢复机动车道**.7平方米。 5.通海大道与鞍腾路交通岗路段。新建DN**钢筋混凝土Ⅱ级管**.1米;DN**钢筋混凝土Ⅱ级管**.0米;DN**混凝土Ⅲ级雨水连接管**米。检查井**座,双箅雨水口9座,加固井**座;恢复机动车道**.4平方米。6.通海大道与南三环交通岗路段。新建DN**钢筋混凝土Ⅱ级管**.0米;DN**混凝土Ⅲ级雨水连接管**米。检查井**座,双箅雨水口**座。加固井**座,DN**吐口1座;恢复机动车道**.4平方米。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类别:工程类-施工;标段合同估算价:(略)。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缴纳方式:保函(保险)。
2.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一、(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5)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近一年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9)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不得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建筑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 IC 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下同),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根据辽住建【**】**号文内容: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可以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根据辽住建【**】**号文内容: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可以在省内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之间,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②如公路资质企业中标,需以保函、保险、担保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 **%的履约担保,同时招标人出具合同总价 **%的支付担保。③公路资质企业需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④公路资质企业需近3年无建筑、公路、水运、水利市场不良信用信息。⑤公路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拟承包工程项目对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拟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并与该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⑥公路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 5 年具有担任与拟承包工程项目同级别、同等级(或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有效业绩。⑦公路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信息,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工程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⑧如企业为公路工程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可提供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二、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3.4 是否允许互夸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是 。
3.5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以上: 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略) **时**分至(略) **时**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略):**/#/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略):**/#/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开标地点:(略)(https://(略):**/zjt-bid/)。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略):**/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崔先生,联系方式:(略)-(略)。
2.招标负责人:崔先生,联系方式:(略)-(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邮 编: /
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2层1-3号
邮 编: /
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略)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