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 二 、 项目名称: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C(略)垃圾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在合同履约期限内,通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焚烧方法处理新民市城区辖区及所属**个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 服务要求:因新民市梁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而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建设中,未能充分衔接。因此,需对收运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接收场地需符合当地相关环保要求,并通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焚烧方法进行处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在新民市梁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而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建设中,未能充分衔接期间,对新民市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同时满足相关环保要求,并通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焚烧方法进行处理。避免垃圾堆积造成环境污染和卫生隐患,提高市环境整洁度。将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高效转化为电能,为城市提供清洁、可再生能源,助力能源结构优化。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甄宏、刘伟、段培宁、孟爱华、赵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doc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置服务 供应商名称:(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