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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山县西沙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水利厅关于盘山县西沙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辽水行审【**】**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省市县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盘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盘锦市(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规模:治理范围为西沙河盘山县段,治理河长**.**千米,左岸从园林村到京哈高速桥,右岸从G**桥到青年水库。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范围:1.堤防加固**.**千米。其中左岸堤防加高培厚**.**千米,右岸堤防加高培厚3.**千米;堤坡防护0.**千米;堤顶砂石路面**.**千米,错车平台5处,交叉道口改造**处;防汛备料平台3处。2.穿堤建筑物改扩建7座。3.工程信息化建设,包括7处视频监控等。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年5月**日 至**年1月9日,共计**天(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7投标保证金:(略)。
3.1资质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指**年**月至(略)止)已完工验收业绩。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其他: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网站:https://slt.(略)/slt/zxpd/tzgg/(略)(略)/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略)**时**分至(略)**时**分止,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略)/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略)/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时**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略)/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略)**时**分。
6.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6.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略)/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6其他:/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国家规定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盘锦市水利局,办公电话(略)。
(1)招标人:盘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传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市(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