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原县**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项目名称更正为:清原县**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网上递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现场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U盘),如未递交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需进行网上解密,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分钟。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A座**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