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日期:(略)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LN(略) |
---|---|
项目名称 | (**)**-**(略)车辆京FGB**转让项目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略) |
挂牌价格 | (略)(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略)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拍卖 |
转让说明事项 | 1(略)(略)闲置车辆**台,共计**个标的,其中标的1,2,3,4,5,6,**(略)所有(标的**原牌照为京YW**,因资产重组于**年更牌照为京FGB**,于**(略),(略),(略)),标的7,8,9(略)(略)(略)所有。 2、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为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 3、竞买人需对照标的物性质,自行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 4、标的物交付方式:买方自提。 5、自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起5日内将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内。产权交易机构收到上述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产权交易机构将交易价款按照车籍所属转入(略)(略)指定账户。 合同生效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即可开始提货,要求自开始提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运输离场。 5、买受人提货时需听从委托方现场人员指挥,在委托方现场人员指认下进行操作。 6、委托方保证车辆具备过户条件,过户前违章罚款等费用由委托方负责,过户更名费等各种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