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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中心医院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锦州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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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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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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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锦州市中心医院保安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及功能

为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要求,以建设平安医院为总体目标。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为工作方针,以人防为保障、物防为基础、技防为核心,通过增加人员、配置设备、健全制度和严格管理等措施,及时消除医院安全隐患,增强医院自防自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发生在医院内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维护正常诊疗秩序,创造良好就医环境,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范

1、采购标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锦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采购标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与派驻锦州市中心医院的工作人员签署正规的劳动合同,并支付国家规定相关的保险费用,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和为员工依法缴纳保险证明存档备案在采购单位。

3、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实行验证其有效性、真实性,如出现中标单位采用虚假手段获得成交身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终止服务合同。

4、投标单位应设置合理的保安管理制度,人员奖惩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培训制度等。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数量:我院应配备保安及消防人员**人,具体数量及年龄要求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略),在锦州市中心医院辖区内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工作。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等要求

(一)服务标准

1、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3、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日备查,保安从业单位和客户单位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4、保安从业单位对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5、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

6、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当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

7、男性保安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女性保安发辫不得过肩,不得染发、染指甲,不得化浓妆、戴首饰。

8、按照公安部门规定,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需要为保安员配备所需的装备。保安人员执勤时,接到报警后5分钟达到现场处理。

9、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

**、遵守医院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医院内部的事项,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未经允许不准接受他人赠送的礼品。

**、保安人员应有较好的文字识读和语言表达能力及保安协警勤务工作能力。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各岗位职责

保安员职责:

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1、协助医院门卫接待,做好进出人员、车辆、物品的验证,登记手续,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2、在辖区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等治安防范措施。

3、保护好重点要害部位的人员和就诊患者的人身安全,对重点部位可疑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协助采购人作好禁烟工作,维护公共秩序;

4、在处理突发的刑事、治安案件和自然灾害事故时,协助医院保卫部门和公安机维护发案现场秩序。

5、廉洁奉公、办事公道、团结同志、不以权谋私,不执法违法,对待群众热情大方,遇有办事、报案、求助、咨询者,要热情接待,严禁“冷、硬、顶、推”。

6、负责对医院指定区域内的治安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提出防护意见和整改建议。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不得酒后上岗、迟到、早退、脱岗和擅离职守。出现问题责任倒查。

8、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提高警惕严防失、泄密。不传播小道消息、不散布谣言,不做有损于保卫人员形象的事。

9、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巡逻人员职责:

1、按规定时间交接班,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交接内容包括:当班期间的情况向接班(组)长做以交接,处理事件应有记录。保持执勤室内清洁。

2、对重要部位进行巡察。每天派出至少两名队员在8:**——**:**期间,对门诊收费大厅进行不间段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重点监视及时逐级汇报。

3、对全院进行巡察。每天至少指派两名队员在门诊高峰期后对医院内、外科病房、医技楼、门诊楼、办公楼、职工宿舍及院内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每两个小时一遍),每巡视一处时让其部门负责人或科室值班人员在巡视记录本上进行签字或电子触点。

4、执勤班(组)长在执勤队员巡视之中必须指派一人留守值勤室,接听电话,随时处理应急事件,对报案人员进行接待和案件处理,遇有重大案件及时上报保卫部门。

5、每日晚5:**分对门诊楼、医技楼进行锁门,锁门期间要对门诊楼、医技楼整体巡视一遍无事后方可锁门,且做好记录。

6、执勤班(组)长对夜间执勤负全责,夜间重点对急诊科进行防控,持电话畅通,对报案人员进行接待和案件处理,遇有重大案件及时上报保卫部门。

7、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

8、在巡逻过程中,对己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以及爆炸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案件;及时上报保卫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

9、特别要加强重点区域的巡逻,防止不法分子进行投毒等破坏活动。

(二)服务期限:

中标单位服务期限为三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拟派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应当着装整齐、精力充沛、处理问题应当果断、恰当。保安人员禁止在工作期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要求真实有效,中标后采购人会逐一核对原件。材料造假将追究中标单位的相关责任,证件过期或未按期年检为无效。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应当对医院进行定期回访,认真听取医院对保安工作的意见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在医院认为某个保安人员没有适当履行职责,严重违反采购人的规章制度,采购人将通知中标人选派更有经验和培训经历的人员进行替换,且在三日内更换完毕。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所有与医院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中标单位均应作为秘密信息对待,除非经医院事先书面许可,或因政府部门及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中标单位应当保守秘密信息,并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予第三方。

4、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定期巡检和自检自查,不能按照采购需求及时完成各项检查和清理、整治和维修工作的,发现三次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为严重违约,扣除其服务费用同时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5、中标单位所派驻到医院所有人员,在任何时间发生的各种人身、财产及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中标单位与医院签订正式合同后,应立即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7、中标单位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防爆器材、设施,交通、通讯设备及统一保安服装、鞋帽等装备(保安服装样式由医院确定);安保工作中,对医院设备、器材及其他资产造成损坏的,需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

8、中标单位在项目管理中,出现人员缺编、员工超龄、管理混乱、服务不到位,医院有权提出更换项目主管或班(组)长,新任项目主管或班(组)长须三天内更换完毕。致招标单位遭受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9、如遇特殊情况,中标单位需提供无偿服务工作(包括法定节假日)。如因服务范围内容变动需调整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续签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略))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2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时**分至(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评审过程中,如出现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作出相关书面承诺等情况,则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号)执行。 3、邀请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参加开标(报价)会议。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心医院)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邮箱地址:jzszfcgzxpsb@(略).com(提交材料邮箱)
开户行:锦州银行金陵支行
账户名称: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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