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一、招标条件 | 于洪区城中村改造甘官片区汪河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备案。以沈于发改审字[**]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于洪区城中村改造甘官片区汪河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汪河路北一路西段(0K0+**-K0+**.**)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于洪区城中村改造甘官片区汪河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汪河路北一路西段(0K0+**-K0+**.**)施工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TP**(略)** | 于洪区城中村改造甘官片区汪河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汪河路北一路西段(0K0+**-K0+**.**)施工 | 该项目对汪河路、汪河路北一路西段、汪河路北一路东段共三条道路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建设规模: 1.道路工程 本项目共包含3条道路,道路工程总长度为2.**km,全部为新建道路。 (1)1条城市主干路:汪河路,道路总长**.**米。 (2)2条城市支路:汪河路北一路西段、汪河路北一路东段,道路总长**.**米。 2.交通工程 本次设计包括3条道路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防护设施、信号灯等内容。其中交通标志单柱式**个、双悬单臂5个、单悬双臂**个,交通标线**平,信号灯**座。 3.给水工程 铺设De**~DN**给水管道总长度**.**米等。 4.排水工程 铺设DN**~DN**雨水管道总长度**米,雨水口连接管长度**米;铺设DN**~DN**污水管道总长度 **米等。 5.燃气工程 铺设de**~de**中压燃气管道总长度**米等。 6.照明工程 新建路灯**套,路灯管线总长度**米等。 7.通信工程 铺设4孔~**孔通信管道总长度**米等。 | ** |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 7.5 | | 4.工期要求:(略) 开工至 (略) 竣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其它要求:(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4)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四、投标 | 1.开标时间: (略)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略)网上递交 |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略)/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略) **时**分至(略) **时**分 2.领取地点:(略)https://(略)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六、其他说明 | 1、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2、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 八、招标人信息 |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姓名: | 徐研 | 姓名: | 徐研 | 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 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工程师 | 职称: | 工程师 | | 九、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略)-1 | 地址: | (略)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 传真: |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略)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略)-(略) | 电子邮件: | (略) | 电子邮件: | (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