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新建殡仪馆项目-6台火化炉及环保尾气处理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新建殡仪馆项目-6台火化炉及环保尾气处理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内容变更,增加交易中心服务费及收费标准。
更正日期:(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将加密的电子版备份文件在递交投标(略)邮箱((略)),并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文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具体事项要求详见辽财采函[**]**号。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将加密的电子版备份文件在递交投标(略)邮箱((略)),并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文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具体事项要求详见辽财采函[**]**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盖州市民政局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