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配套设施占比 | |||||||
丹**-4 | 东平大街东侧、临江后街北侧 | **.4 | 二类城镇住宅兼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大于1.0且不大于1.6 | 不大于**% | 不大于**% | 城镇住宅**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 ** |
丹**-5 | 东平大街东侧、临江后街北侧 | **.** | 旅馆用地 | 不大于0.8 | 不大于**% | --- | ** | ** | ** |
注:规划设计指标和要求详见宗地《规划条件》及规划图件。其它情况以及竞买规定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本次出让地块供地状态为现状(由振安区政府负责拆迁,基础设施条件为宗地周边现状,基础设施建设由振安区政府负责)。出让地块按净地交付,交地时间按实际进度约定(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且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若发生交地违约,由振安区政府承担违约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年8月**日至**年9月2日,挂牌出让将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六、首次参与网上交易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证(略)(地址:(略)-1号,电话:(略))办理数字证书,然后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室(振兴区银河大街**号)进行数字证书备案,备案后才能登录网上交易系统。
七、已备案完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可于**年8月**日**时至**年9月**日**时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时(以银行反馈确认时间为准)。
八、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子帐号,确认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后,网挂系统将确认其竞买人资格,可以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年9月3日**时至**年9月**日**时,挂牌有效期间可对申请地块进行有效报价,截止挂牌交易的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会议室。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截止前一小时,竞买人须自行携带企业公章、银行出具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单(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个人小印鉴)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备竞价,并确认最终竞得人。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的,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黄耿爽、李雪
王加惠、林乐超
电话:(略)-(略)(具体网上操作程序)
(略)(地块具体信息)
开户单位:丹东市土地储备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丹东银行营业部
帐 号:**(略)**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