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飞机与发动机配套产业链基地一期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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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飞机与发动机配套产业链基地一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略) | 工程名称 | 民用飞机与发动机配套产业链基地一期项目 | |||||
标段编号 | **TP**(略)** | 标段名称 | 民用飞机与发动机配套产业链基地一期项目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略) | 填报单位 | (略)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略) | 公示结束时间 | (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四路北智慧大街西地块。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略);辽宁(略) | 张亚春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辽**(略) | (略)(略) | **日历天 | 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略);辽宁(略) | (略) | (略) | |||||
项目负责人 | 张亚春 | 张少阳 | 孙树刚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张亚春 | 张少阳 | 孙树刚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周志广 | 欧阳黎黎 | 褚先欣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略) | 冀1(略)** | 辽(略)0(略) | |||||
投标报价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
工程工期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乙级 | |||||
评审得分 | **.** | **.** | **.**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略);辽宁(略) | (略) | (略)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名((略);辽宁(略)):投标总价:人民币(略)(略);其中:设计费报价(略)/㎡;建筑安装工程费系数**.9%;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略)(略)。企业业绩:1、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B**地块项目;2、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F**地块项目;3、全椒县经开区产业基地土建及机电建设项目土建施工总承包;4、工业铝材精深加工生产线项目二期工程;5(略)生物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6、(略)工业厂区建设项目;7、中国北方大健康产业园二期B区;8、梅河口市传化公路港物流项目。第二名((略))投标总价:人民币(略)(略);其中:设计费报价(略)/㎡;建筑安装工程费系数**.**%;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略)(略)。企业业绩:1、某部项目(武警河北省总队反恐基地项目)施工;2、蔚县市民中心(含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三((略))投标总价:人民币(略)(略);其中:设计费报价(略)/㎡;建筑安装工程费系数**.**%;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略)(略)。企业业绩:无。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