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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本溪市南芬区**年赵家村组路建设及护坡建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南芬区备案。以本南发改发﹝**﹞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市南芬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市南芬区**年赵家村组路建设及护坡建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工程规模: 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TP**(略)** | 本溪市南芬区**年赵家村组路建设及护坡建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 赵家村护坡及道路等工程建设。其中:新建护坡**米,维修**米护坡,人工清淤**立方米;新建水泥道路 **米等。 | ** |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 8.0 | |
4.工期要求:(略) 开工至 (略) 竣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其它要求: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项目;3.投标企业没有因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且企业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4.与招标人或代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6.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正文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正文为准。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四、投标 |
1.开标时间: (略)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略)网上递交 |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略)/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略) **时**分至(略) **时**分 2.领取地点:(略)https://(略)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六、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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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八、招标人信息 |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姓名: | | 姓名: | | 单位: | 大(略) | 单位: | 大(略) | 职务: | | 职务: | | 职称: | | 职称: | | |
九、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本溪市南芬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略) | 地址: | (略) | 地址: | (略)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略)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略)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