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板材光伏发电项目招标的澄清
1.关于对项目屋顶安全校核的澄清
投标人中标后,在原设计单位或具有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房屋荷载进行验算评估之外,还需聘请具有主体结构检测和钢结构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对所有拟增设光伏系统的建筑进行实体检测并建模计算,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且中标方需依据该鉴定报告,实施光伏项目建设,确保屋面承载安全的可靠性。
2.关于对项目年发电量的澄清
投标人提报的年发电量E,为首年发电量,第二年发电量应不低于E(1-2%),此后每年发电量衰减应不高于上一年度的0.4%。同时,运营期**年内的总发电量不应低于**x**=**万度。
3、关于对项目工期的澄清:
评分细则工期控制项中“项目施工组织:以目标竣工期**年5月**日为基准,竣工投运时间每提前**天得1分,以此类推5分封顶,不足**天不得分”,对应调整为“项目施工组织:以目标竣工期**年8月**日为基准,竣工投运时间每提前**天得1分,以此类推5分封顶,不足**天不得分”。
4、关于对投标电单价的澄清:
评分细则效益项中,原投标申报电价保留两位小数,调整为保留三位小数。
5、关于开标时间的变更: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年1月**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