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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社会力量清理乱排、乱卸建筑残土和工业垃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沈阳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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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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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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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略) **:**:**原文链接地址
(雇佣社会力量清理乱排、乱卸建筑残土和工业垃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雇佣社会力量清理乱排、乱卸建筑残土和工业垃圾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雇佣社会力量清理乱排、乱卸建筑残土和工业垃圾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1,**
采购需求:查看

一、履约期限:1年

二、履约地点:(略),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本项目根据成交供应商所投的单价,结合实际发生清运服务内容进行结算(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四、服务内容

1、对大东区行政区域内乱排乱卸建筑残土和工业垃圾进行清运。

2、作业量的认定以运输企业、城管局、街道社区或执法部门认定为准。

3、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齐全,车检合格,车辆保险齐全。

4、投标单位自行办理排放手续,落实排放地点。其中建筑垃圾运送至位于沈北新区的沈阳城市固废处理基地;其他垃圾的排放地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5.服务期内发生的车辆、耗油、排放手续、排放地点、保险、事故处理、维修、税费等伴随服务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0.5天内车辆应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清运,不得推脱任务,按点排放,不得乱排乱放。

7、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车辆到岗服务,将被加收误期赔偿,直到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驾驶员在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法规,保证行车安全。因违反交通规则所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被罚款或造成经济损失、刑事责任,均有供应商承担。

8、服务期内的车辆,如遇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采购人不承担维修费用。

9、车辆容积为自卸车8立方米、**立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时**分至(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办公楼**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U盘储存介质电子文件同时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U盘储存介质电子文件以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U盘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号万科明天广场D办公楼**室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qq.com
开户行:(略)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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