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电子胆道内窥镜系统(国产复消)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有效期: | (略) 至 (略) |
撰写单位: |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撰写人: | 孔雯慧 |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电子胆道内窥镜系统(国产复消)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电子胆道内窥镜系统(国产复消)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电子胆道内窥镜系统(国产复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时**分,(略)递交响应文件,(略)发布废标公告;本项目于(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时**分,(略)递交响应文件,(略)发布废标公告。
根据《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第2条规定“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本项目申请变更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号
三、公示期限
(略)至(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
王英伟、王丙才、肖占州
五、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财政部门
名 称: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地址:(略)-**号
联系电话:(略)-(略)
七、附件
附件1论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