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关于**年1月**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_(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受理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年1月**日-**年2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略)
传 真: (略)
通讯地址:(略)A-**号
邮编: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受理日期 |
(略) | 丹东高新区中和村 | 辽阳市(略) | **.1.**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公示的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