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山城镇路灯安装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略)(抚顺市顺城区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L**号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YFCG**-**
项目名称:南山城镇路灯安装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路灯安装维修(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与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2)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抚顺市顺城区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L**号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略).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抚顺市顺城区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L**号门市)
五、开启
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抚顺市顺城区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L**号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信箱);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系统打印的职工缴费证明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山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略)
地 址:(略)L**号门市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