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海事局“海巡**”轮**年坞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略)(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S-**-**
项目名称:锦州海事局“海巡**”轮**年坞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锦州海事局“海巡**”轮**年坞修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为**日历天内,工期由进厂的日期算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试验、试航后交船的日期为实际竣工的日期。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船舶建造或修理的能力;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略))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7号)
方式:现场领取或线上领取,售后不退。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递(略)(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7号),如供应商无法到现场进行领取的,请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材料的电子版按序号顺序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略),注明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项目联系人((略))予以确认。
售价:(略).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7号)
五、开启
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只允许1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锦州海事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7号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