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东北新闻网络传播中心资产转让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QT(略)-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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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辽宁东北新闻网络传播中心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辽宁东北新闻网络传播中心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略)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3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5日内将剩余价款及服务费全部付至沈(略)指定账户。沈交所在收到剩余价款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转入到资产转让方指定账户。 开户名:辽宁东北新闻网络传播中心管理人 开户行:(略)沈阳南站支行 账 号:(略)(略)** 2、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5日内应与转让方办理交接手续,并自确定为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交接完毕。逾期不办理交接的,受让方应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的后果。标的物交接过程中产生搬运、拆装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因搬运、拆装等行为导致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的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物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拒绝交割等情形的,沈交所和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及保证金处置方式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物重新挂牌。 4、因竞买标的为破产财产,若因破产原因竞买行为被终止、宣布无效,竞买标的有可能被收回,如被收回,甲方除按照竞买价值进行返款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