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血管内超声诊断仪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略)(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Y(略)**
项目名称:购置血管内超声诊断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内完成供货安装且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2)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至 (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五、开启
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现场领取,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略)前台获取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人民医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名 称:(略)
地 址:(略)A座8楼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