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五期工程-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XYY.S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五期工程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阜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自筹**%。招标人为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阜新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五期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阜新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五期工程-设备采购。
2.2 供货地点:(略)
2.3 采购内容:购置智能一体化雨水提升泵站2台(参数详见供货要求)。
2.4 合同估算价:(略)。
2.5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全部工作。
2.6 招标范围:设备的供应、检验、安装、调试、培训、运行维护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2.7 质量标准: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3.2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无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 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7日上午8:**时至(略)下午**:**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9:**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网上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
5.4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 CA 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略),须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缴纳。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阜新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招标人: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2-2门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电子信箱:(略)
邮政编码:**
开 户 行:(略)海州支行
账 户:(略)
帐 号:(略)0(略)
日期:**年**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