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和市政管网普查测绘工作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桓仁满族自治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和市政管网普查测绘工作技术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年 ** 月 ** 日 9 点 **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和市政管网普查测绘工作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 (略).**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略).**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下,控制性详细规划最新要求,使桓仁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规划管理及城市土地开发建设紧密衔接。按照国家、省、市出台有关城市更新文件要求,进一步盘活桓仁县中心城区周边存量用地,避免土地资源出现空置浪费,充分实现空置地块的社会、经济价值,提升桓仁县中心城区核心区城市建设品质,进行桓仁县中心城区约 8.5 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编制深度达到《 **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控规编制要求;结合控规编制,提出中心城区整体城市设计要求并对中心城区南部区域约 2.8 平方公里未出让地块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跟进中心城区建设项目需求,通过县十四五规划及部门调研进行项目逐一落位,并对桓仁县中心城区范围的城市风貌、路网结构、开发建设强度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做出规划指引,有效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上下传导。 本次在桓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引下,为近期建设的需要,以总体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城区内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它规划管理要求,为城区内一切开发建设活动提供准则。城镇空间是主要的开发建设区域,是主要对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对上承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下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的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必须严格管控,在开发边界内重点划分生产、生活、绿化等几大功能片区,确定空间结构。明确划定城市黄线、蓝线、绿线、紫线,建立城市线控体系,提出分级管控和规划传导要求。 2 、以 ** 年桓仁县 ** 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形成果为基础,对县城镇开发边界内约 ** 平方公里范围进行普查测绘;对 ** 年至 ** 年底桓仁县城区域内新建扩建各类项目进行测量,汇总整理并完善桓仁县 ** 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形成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并且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 ** 〕 ** 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年 ** 月 8 日至 ** 年 ** 月 ** 日 ,每天上午 8:**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略)
方式:线上
售价: 0 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年 ** 月 ** 日 9 点 **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略),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 - 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 ** 〕 ** 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 ,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 、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 - 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纸质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 CA 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 ** 分钟内完成。
6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 1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 2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 3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 1 )( 2 )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 3 )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桓仁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略) 7 号
联系方式: (略)-(略)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略)
地址:(略) 6-1
联系方式: (略)-(略)
邮箱地址: (略)@qq.com
开户行:(略)本溪鑫丰支行
账户名称:大(略)桓仁分公司
账号: 0(略)(略)**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