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料堆场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受(略)委托,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原料堆场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略)(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合金里**号)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钢结构原料堆场及相关配套设施,总长度**.5m,宽度**.5m,檐口结构标高9m,建筑面积**.**m2。结构采用门式钢架结构,屋面和墙面铺设彩钢板,设置采光带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略)完成(其中砌筑、抹灰、外墙涂料及钢柱护墩部分可为甩项部分,可**年4月**日之前完成)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3.3近5年(**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已竣工的建设规模在**平方米及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于(略)8:**至 (略)**:**,在网上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经网上资格确认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略)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
4.3投标保证金(略)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号)。
5.2开标时间及地点:(略),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