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元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大数据中心设备购置项目采购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丹东市元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大数据中心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丹东市元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大数据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略).(略)
最高限价:(略).(略)
采购需求:用于保证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大数据应用相关的信息采集、处理、储存、分析工作;用于大数据、同步录像及核心业务系统建设工作;用于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关键数据库的总体规划、统筹建设的辅助性工作和运维保障等。采购标的包括无纸化会议系统、音频会议系统、自动化办公系统、安防及弱电系统、LED大屏系统、空调、新风系统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if supportLists]-->四、<--[endif]-->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每天上午 8:**至**:** ,下午**:**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开标室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if supportLists]-->八、<--[endif]-->其他补充事宜
<--[if supportLists]-->1、<--[endif]-->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潜在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后,需将以下资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发送至指定邮箱: (略) ,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文件内容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在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略)进行报名确认。上述材料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发送。(注:以上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至开标现场,代理机构留存。)
7.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当地防疫政策要求并遵守相关规定。所有外省、市来(返)丹人员须严格按照我市疫情管控措施及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执行。若供应商代表届时因未满足相关防疫要求而被禁止进入开标场地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丹东市元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市元宝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联系方式:(略)-(略)
邮箱地址:YBZFCGZX@(略).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丹东分行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元宝区政府事务发展服务中心
账号:(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