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上线(南三家子至望滨段)、十灯线(苏家屯浑南界至同城二路段)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沈阳市沈上线 (南三家子至望滨段 )、十灯线(苏家屯浑南界至同城二路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资质等级 | 投标报价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 | 工程质量标准 | 工期 | 评审得分 |
第一名 | (略) | 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略).** | 霍立平 | 公路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合格 | ** | **.8 |
第二名 | (略) | 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其它资质-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施工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 | (略).** | 王洋 | 公路一级注册建造师 | 辽(略)** | 合格 | ** | **.3 |
第三名 | (略) | 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其它资质-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其它资质-其他资质 | (略).** | 刘志雨 | 公路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合格 | ** | **.2 |
否决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和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 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