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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维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沈阳 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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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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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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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维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零星维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零星维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零星维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所有均不允许负偏离)

1、项目实施范围及内容:对本街道辖区内住宅小区、平房区等管理区域应急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下水清掏疏通维修、房屋维修、公共设施维修、公共设施增设、绿化修剪养护等。

2、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方式,即:首次报价和二次报价均按(略)进行固定报价,不得更改,随意更改报价的投标报价将按废标处理。

3、项目结算:本项目按实际发生的应急工程进行结算,根据财政结算审计后进行支付款项。(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4、投标单位须具备稳定的服务保障队伍,且从事专业服务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至(略)为止,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能够承接本次全部服务采购内容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时**分至(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层)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层)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各供应商应在开标时现场提交一份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该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长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B4座**层
联系方式:(略)-(略)
邮箱地址:hs_huazhao@(略).com
开户行:(略)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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