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口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年康复办教具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RH**-**-**
项目名称:营口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年康复办教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营口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年康复办教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按照网上递交材料、审核、缴纳费用、发出招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发售。 投标人网上递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1)提交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例:项目+公司。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发送至(略)邮箱。 (2)审核:报名资料于当天统一审核(审核意见一般在**:**后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会接到通知缴纳标书款,未通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合格的可以缴纳标书款,补充材料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未按要求填写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或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3)缴纳费用:投标人将标书费汇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内。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用途,以免财务无法查询,影响投标。 (4)提供招标文件: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到(略),邮件名: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标书转账凭证。确认无误后,项目负责人员一般会在收到标书款后1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预留邮箱发出招标文件,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与发售人员联系。
售价:(略).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甲**号门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事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残疾人服务中心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略)
地 址:(略)-**号
联系方式:(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