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台监狱监舍墙照明用稳压器及配套设施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号江苏大厦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HCG(略)
项目名称:南台监狱监舍墙照明用稳压器及配套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南台监狱监舍墙照明用稳压器及配套设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号江苏大厦4层)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领取(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略))
售价:(略).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号江苏大厦4层)
五、开启
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号江苏大厦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